left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法律学苑 -> 网上课堂 -> 消费者维权 right


请给我们来信!

请给我们来信

我要发言

法律之窗

第四讲: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充分享受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因为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以上,给大家概括地讲了消费者的权益,您可能会觉得这些“权”听起来都有些抽象,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几个关于消费者权利的问题:

    1、1998年国庆节,郭老汉进城看过大儿子后回家,突然想起要给小儿子买一双旅游鞋。来到百货大楼鞋帽柜台,售货员正在结帐准备下班。郭老汉拿起一双标价为98元的白色旅游鞋问售货员:“同志,这鞋是真皮的吗?”售货员没有回答。问第二次,还是没有回音,老汉火了,大着嗓门问了第三次:“同志,这鞋是不是真皮的?”售货员一听,也火了:“你喊什么,想买就付钱。”郭老汉心想:这鞋这么贵,应是真皮,照售货员这个态度,谁还上这儿买东西。不过,自己难得进城,还是给小儿子买回去吧。于是,郭老汉掏出钱买了一双40码的旅游鞋。回到家里,小儿子看了看说:“爹,你上当了,这是仿皮的。”

    第二天,父子俩进城退鞋,找到昨天卖鞋的营业员,说明来意。售货员一口拒绝:“你自己挑的鞋,明码标价,出了门一概不退。”双方为此吵了起来。这时,值班经理闻讯赶来,问过情况,支持售货员的说法。

    网友们,您觉得这鞋该不该退呢?一定要说出理由啊!


    2、王小姐在一商场成衣专柜看中了一件上衣,遂提出试一试,服务员张某即拿着那件上衣指示汪某来到穿衣镜前,王小姐试完衣服后,觉得很合适,决定购买,双方以860元的价格成交。王小姐到挂衣架前拿上衣准备付款时,发现装在上衣内侧口袋里的1000元钱不见了。当时,正值春节前夕,买衣服的人较多,王小姐、张某均没发现是谁偷走了钱。王小姐遂要求商场赔偿所丢钱财,商场称此事与其无关,拒绝赔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引起诉讼。

    如果您是王小姐,您有什么理由要求商场负责呢?而如果您是商场经理,您有没有什么不赔的理由呢?再假设您是法官,您又会如何裁决呢?


上一讲        下一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