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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杜书贵调出原因是生活作风问题?


    从霸州市委政法委、纪检委以及公安局组成的专门调查组调查霸州市公安局的会议记录发现:1983年底,杜的爱人反映杜书贵有生活作风问题,当时的公安局党组进行了调查,在未查清落实,本人也不承认的情况下,鉴于当时的严打形势,1984年3月29日,公安局党组研究认为,杜书贵已不适宜继续在公安局工作,决定将其调离。

    因为这样一个“未查清”的原因,1984年4月5日,杜书贵调至钢管厂。调出时没有意见的杜书贵,却在事隔几年后的1990年有意见了,他和他的爱人多次找公安局领导和市领导,要求落实政策。于是,1990年12月24日,公安局党组开会研究此事,认为在当时形势下,将杜书贵调出是可以理解的,但反思起来,又有欠妥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天的会议记录上有当时的公安局局长邵井森的话:市委领导王自祥、杜兆瑜有批示。我的意见如领导同意,我们就接收。杜书贵因此被调回公安局。为何公安局长说出这样的话而没有表示自己的意见呢?是另有苦衷还是不能做主呢?一个普通的人事调动为何会牵动市委领导呢?他们究竟为何如此呢?

    在杜书贵的档案中,1984年至1991年调出公安队伍一段是一片空白,调入调出没有任何记录。这又是谁做的手脚?

    又有人说杜书贵的调出亦是因一桩涉枪事件。

    在记者采访霸州市公安局和康仙庄派出所中了解到,杜书贵工作表现一般,性格并不太暴躁,其妻子童建华,性格暴躁,在霸州第一人民医院人称“母老虎”。其子杜辉没有职业,曾因奸淫幼女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97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枪击事件当天,正是杜辉开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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