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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霸州持枪杀人案的案发过程报道


    6月4日上午,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和其妻童建华(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乘坐其子杜辉(无业,现年20岁,1996年10月曾因奸淫幼女罪被霸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驾驶的冀R25814红色华利牌面包车,从霸州市区出发前往霸州市信安镇走亲戚。

    8时30分许,该车行至112国道太平桥东侧新老公路交叉口处,在上国道并线过程中,与在国道上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霸州市供电局冀RB3141电力工程车险些发生擦蹭。杜书贵、童建华、杜辉不满工程车不减速为其让路,强行超越后,将车斜横在工程车左前方,迫使工程车停下,童建华、杜辉、杜书贵先后下车。童建华、杜辉上前辱骂工程车司机牛亚军及同车的供电局职工穆涛等人,引起厮打。杜书贵也走上前,穆涛对其进行劝阻,杜书贵非但不听,反而掏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将牛亚军开枪打死。枪击后,杜书贵不顾现场人员的阻拦,驾车带童建华、杜辉逃离现常

    离开现场后,三人为了逃脱法律的追究,编造了因为牛亚军企图夺枪,为了防止枪支落入坏人牛亚军手中,被逼无奈才鸣枪示警,不慎走火,引起击发的虚假情节,并制造了抢枪的假象,然后杜书贵驾车到霸州市公安局,按编造的虚假情节投案。来个恶人先告状。

    案发后,盛市公安、检察部门对此案进行了严密、认真的查处,查明了案情后。6月7日,杜书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公安机关对童建华、杜辉调查取证时,童建华、杜辉用事先编造好的虚假情节为杜书贵作证,企图掩盖杜书贵故意杀人的犯罪真相。6月12日,二人因涉嫌伪证罪同时被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1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9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杜书贵,以包庇罪对被告人童建华、杜辉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廊坊市、霸州市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霸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副局长、治安科长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康仙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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