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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进行了将近四小时的庭审,于12:25宣布休庭10分钟,然后将继续进行,死者的亲属父亲,母亲,妻子,孩子,作为第一、二、三、四原告,共提出了1,959,600元的赔偿,共中四原告的精神损失120万元,今后的第一、二原告的生话费269,600元,第三原告的今后的生活费为139,560元,第四原告的今后的生活费为109,200元,今后的学习费为10万元,其它费用67,280元。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费用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