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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我没有嫖娼,老院长三告公安局


    祸从天降:老院长莫名其妙地成了“嫖客”。那是1997年,湖南省新田县人民医院院长邓朝武因患高血压、糖尿病,早在4年之前就已提前退休。59岁的人了,身体不好,又没有什么事,邓朝武除偶尔也到家门口的县木材公司旅社一楼餐厅看人打牌,一般都呆在家里。2月19日下午两点左右,邓朝武正在家中闲坐,忽然有几个人走了进来。是警察,城西派出所所长刘解发、教导员唐宝元等4名干警。刘解发进来就和邓朝武说:“你和一个案子有关,马上跟我们走。邓朝武十分纳闷,他活了59年,还不知道自己会和什么案子有关联,但当时的情景,他发现已没有申辩的余地。什么事都能说清楚,他想。他顺从地跟着他们出了门,接着被带到新田县公安局拘留所的一间办公室内。在他旁边的是3个便衣的中年干警。他们没有说话,气氛一时紧张起来。几分钟后,一个年轻女子被带了进来。那女子看了看邓朝武,说:“就是他。”说完她被带了出去。这时,一干警对邓朝武说:“你搞了这个女人,在哪间房子,穿什么衣服,还给了她50元钱,她都交代了,你看怎么办?”邓朝武当时就懵了,一阵羞辱感使他瘫在了地上,老泪都涌了出来:“不可能,这是冤枉我的,根本没有这回事,不瞒你们说,我丧失性功能都几年了,你们可以去问问我老婆子。”就在邓朝武哭诉的时候,先前的那个女子又进来了,她说:“我认错人了,不是他。让我重新辨认吧。”然而公安干警拒绝了她。随即,邓朝武被带到城西派出所接受讯问。他一再坚持自己没干过那样的事:“我都59岁了,我的身体也不允许,请你们马上到医院去调查核实。”但办案人员没有理睬。询问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有好几次邓朝武都差点昏倒在地上。邓朝武的儿子得知父亲被公安局抓走了,又惊又急,惊的是他根本不相信父亲会做出那样的事,急的是父亲的身体那样差,他吃得消吗?不管如何,他连夜凑齐了3000元钱交给城西派出所作保证金,将父亲领了出来。邓朝武是被搀扶着走回家的。他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可脑子还清醒,一再和儿子说:“千万不能让你妈知道,她身体也不好,受不了的,千万不能和她说。”邓朝武的老伴叫张金翠,已经退休,老俩口30多年来一直感情很好。1993年邓朝武因病提前退休,睡眠状况不好,加之疾病引起的功能障碍不能过性生活,为了让他有充分的休息,他们在93年底就分床睡了。邓朝武从派出所回来以后的数日,张金翠总是看见他愁眉苦脸,偶尔还听见他偷偷地哭泣,就安慰他。3月中旬的一天,张金翠才知道了原因,简直如晴天霹雳,但她很快平静下来,她了解丈夫的身体状况,更清楚他们的夫妻感情,以丈夫的人格也绝不会做这样的丑事。回到家里,她对丈夫说:“老邓,事情我都知道了,我们夫妻几十年,我还不清楚你吗?一定要讨个说法,我们都活了大半辈子了,没被人指戳过,这太欺负人了。”听了妻子的一席话,邓朝武放声大哭起来:“老伴啊,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怕你知道了受不了,既然你也能这样想,好,我一定要讨回自己的清白。公安机关坚持看法,行政复议毫无结果,1997年3月24日,一个女子将一封信交到城西派出所教导员唐宝元手中。那个女子就是1月25日下午在木材公司旅社卖淫被抓获、2月19日那天指认邓朝武为嫖客的段某,她在信中称:2月19日那天,因为精神过度紧张、混乱,认错了人,希望派出所调查了解后郑重对待被误认的老人家。唐宝元看完信后,说了三个字“没有用”,当着段的面将信撕毁了。3月29日,段又给邓朝武写了一封信,不安地表示了自己的歉意:邓院长:我叫段xx,是一个没见过四(世)面的山里女人,由于我的无知和一时糊涂,导致您老人家不明不白地蒙冤受屈,我很对不起您,对不起您老家人,在今特向您的家人道歉,登(澄)清事实以求谅解。……本来我是由于家庭矛盾和多方面原因来城镇走亲(戚)或者能找份工做,没曾想到在木材旅社经不住老板娘陈玉竹的花言巧语,介绍了一些不知名姓的好色之人,事发后,我被带到治安队问话,我只承认当时的一次,他们要我交代以前的我死不肯讲,因为我讲不出名姓,也不敢讲,到第二天,都是受陈玉竹的摆布,说只要我讲出三个有钱的人罚了款就放我,当时我的心情紧张又害怕,也不想被关押,只好按照她的摆布,讲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被错认的您……以上所述属实,凭心而论,您我无冤无仇,根本没有加害您的理由,我已向公安局陈述过,请求他们给予您公证(正)对待,望您老人家理解。此礼 段xx(手印)1997.3.29 收到段的道歉信,老院长松了一口气,此信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然而,邓朝武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却毫无结果。5月5日,邓朝武郑重地向新田县公安局递交了《请求县公安局澄清我冤情的报告》,并附上段某的证明信函,要求县公安局领导“责成城西派出所向他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退回所交的3000元保证金。”5月22日,段某在县人民医院偶遇邓朝武,又当着众人的面,再次给公安局写了一封证明邓朝武未曾嫖娼的信函。下午三点左右,这封信交到了公安局某领导手中。为了确保自己的冤屈能得到彻底的清洗,邓朝武又走进了湖南解颜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刘本文律师在经过认真调查后,认为“邓朝武‘嫖娼’是有关人员诬指错认而造成的错案。”6月30日,刘律师向新田县公安局正式提交了《关于尽快对邓朝武涉嫌“嫖娼”案作出公正处理的建议》的意见书。然而,邓朝武和刘律师的种种努力,误入风尘良心未泯的段某的三封证明信,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件看似简单的错案,竟出人意料地一错再错。7月25日,新田县公安局向邓朝武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邓朝武被告之“因嫖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拟对你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处罚:罚款3000元。”如此不负责任的处理,让邓朝武悲愤不已。7月26日,邓朝武向公安局递交了《申请听证书》,要求举行听证会,与当事人段某和旅社老板陈玉竹当堂对质。8月10日下午,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但段某、陈玉竹不知何故,没有到会。邓朝武在听证会上出示了多件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并一再重申自己多年前已丧失了“性功能”和“性行为能力”,强烈要求对此作法医鉴定。可是,老院长有力证据,被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1997年8月21日,一个让有着光荣人生经历的邓朝武倍感耻辱和悲哀的日子。这天下午4点,新田县公安局正式向邓朝武下达了第219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认定“邓朝武嫖娼事实成立”,决定罚款3000千元。邓朝武不服,向永州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9月22日,永州市公安局下达了149号《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书》,维持新田县公安局的裁决。老院长邓朝武愤怒了。当晚,邓家彻夜灯光长明,召开了紧急家庭会议,儿子、媳妇,女儿、女婿纷纷表态,为了父亲的清白,为了全家的名誉,更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全力以赴支持父亲上法庭打官司,要钱出钱,要人出人。1997年9月26日,邓朝武一纸诉状,把新田县公安局推上了被告席。法律万岁,对簿公堂讨还清白“邓院长嫖娼”,“邓院长状告公安局”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新田县掀起了一阵阵轩然大波。邓朝武走在街上,总有人指指点点。背负着奇耻大辱的老院长更加坚定了信念,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11月9日,邓朝武由新田县法院派员陪同,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性功能司法鉴定。1998年元月7日,鉴定结论出来了:被鉴定人邓朝武有血管性阳萎,阴茎不能勃起(无性功能)。1998年3月12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为严肃起见,法院特地邀请了县人大、政协、县属各执法单位参加旁听,而赶来旁听的群众更是多达数百人,人们都想看看邓院长与公安局斗法究竟谁输谁赢。出人意外的是,下午4点左右,由于个别领导的干涉,第二轮法庭辩论还未开始,“好戏”却嘎然而止,审判长宣布:此案延期审理。“邓院长告得倒公安局吗?”又一次成了悬案。但邓朝武始终抱定必胜的信念,这位解甲多年的老兵仍有着一副军人的铮铮铁骨,他多次表示,如果官司在新田输了,就打到永州;永州输了,就打到长沙。有着35党龄的老党员不相信,共产党的法律能够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5月4日,邓朝武的代理律师刘本文向法院提交了《司法建议书》,请求迅速对此案作出判决,邓本人也向县人大提交了《请求报告》。1998年5月19日,法院在经过多次审理调查后,公开宣判:法庭认为,邓朝武嫖娼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处罚不当,应予纠正。依照有关法律,判决撤销新田县公安局和永州市公安局所下达的两份裁决书,诉讼费由被告新田县公安局全额承担。判决书刚念完,台下立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邓朝武更是热泪盈眶,千般滋味涌上心头,老院长握着判决书,情不自禁振臂高呼:“法律万岁1这发自肺腑的呼喊让所有在场旁听的群众为之动容,人们激动起来,许多素不相识的人纷纷涌过来握住了邓朝武的手,向这位可敬的老人表示由衷的钦佩……然而,被告新田县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于5月29日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邓朝武在仔细阅读了判决书后,也不服,法院虽然撤销了公安局的裁决,但未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于是,也递上了上诉状。8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8月27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新田县公安局的上诉,维持原判。因邓朝武的上诉(赔偿损失要求)不属二审审理的实体范畴,也同样驳回。接到终审判决书,邓朝武紧促了一年多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法律肯定了他的合法权益,他决心一鼓作气,依据法律找回自己的尊严,弥补所受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和程序,1998年10月20日,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邓朝武向新田县公安局递交了《赔偿请求书》,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15万元,11月1日,新田县公安局下达了《确认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邓朝武的赔偿申请不予受理。因为“嫖娼案”而备尝艰辛与磨难的老院长自然不愿就此作罢,12月3日,邓朝武一纸诉状,投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将新田县公安局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12月4日,中院将案件移交县法院。1999年元月25日,新田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邓朝武新的起诉,但至今还未开庭。6月28日,笔者赴新田采访,得知由于种种原因,新田县人民法院已向省高院申请对此案延期审理。而新田县公安局则表示,他们对永州市中院的终审判决还是不服,至于为何不向省高院申诉,反而遵照终审结果退还了邓朝武3000元罚金,局长曾祥春对此的解释是:“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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