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录用的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确定 1、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在我国由国务院、省级录用主管机关、部门人事主管机关、考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组成。 2、非常设性机构 非常设性机构由录用工作的监督性机构和负责考务工作的临时考试管理机构等两种机构组成。 3、成员 人员包括人员资格的审定与人员组成、数额两个方面的内容。
二、录用过程中的组织 我国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包括录用人员的计划编制、发布录用招考简章、资格审查和组织报名、考核、体检、岗前培训等过程的组织管理。
三、录用过程中的监察与监督 1、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2、行政系统外的非常设的考试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3、舆论监督。 4、群众监督。 5、考试本人的信访、申诉和控告。 6、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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