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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辅导班案例(四)
    【案例】

    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资不抵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聘请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律师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后掌握了以下情况:①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②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150万元贷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正在审理之中;③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800万元;④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存一笔3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这笔贷款未予偿还;⑤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3500万元。

    【问题】

    (1)该企业申请破产,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

    (2)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律师需要准备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3)甲公司与该企业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之诉应如何处理?

    (4)工商银行的1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简要说明理由。

    (6)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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