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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和刑事责任
1,犯罪的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的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即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具体行为。其实质是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刑法的条文所确立的禁止性规范。
(3)应受刑法处罚性即必须应当给以刑法处罚的,才认定为犯罪。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承受的,以国家名义根据刑法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性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义务。
刑事责任的特征
(1)刑事责任是犯罪分子对国家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法定义务;
(2)刑事责任由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
(3)刑事责任确立的依据是与犯罪构成相符合的客观犯罪事实;
(4)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只限于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行为进行否定评价,对犯罪分子进行谴责的方式。这种方式包括三种方式;其一,对犯罪行为定罪并判处刑罚;其二,对犯罪行为定罪,只以非刑法的方式进行处罚;其三,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并公开宣告来实现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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