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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基本路线或总路线的含义: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党制定各项具体方针政策的依据,是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基础。
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简明概括: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简明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3.我们党历史上五次提出的基本路线:一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二是1953年提出的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是1958年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四是60年代毛泽东确定的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1969年党的九大将它确定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五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4.“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关系: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和主体,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四项基本原则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政治保证。
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二十年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事业能够经受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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