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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理论概论》第九章辅导与测试(3)

    第三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其中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体现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申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基本要求同十五大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是一致的。当前应着重搞好理论建设、理想建设、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因为,首先,我们进行的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属于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这就必然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当代中国,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其次,社会主

    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是要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引导全体人民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政治立场和人生观、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表现。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我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把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和每个社会成员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为这个理想而奋斗,既是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也是各族人民为实现自己的长远利益而奋斗。因此,这一理想能够起到空前的精神动员作用,具有高度的凝聚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落脚点,就是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定信念和与此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和帮助人们为实现这一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

    深人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首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是同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市场经济既可以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等,也会诱发一些人产生利己主义、本位主义、拜金主义等。必须用社会主义道德来抵制和克服这些消极影响,才能更好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认个人利益,但坚持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集体利益是前提,是基础,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实现,要有利于集体和社会,并且不能损害他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集体的、国家的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这是因为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体现着社会成员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社会主义道德要讲集体主义原则,也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本质要求。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才能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具有牢固的思想基础。因为为人民服务是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只有搞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才能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扎扎实实地搞好。

    最后,在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在我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是三位一体、相互促进的。对全民族和全体人民来说,应特别强调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要在全社会发扬自尊拍信和自强的民族精神,形成以贡献自己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力最大光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尊严为最大耻辱的时代风尚。

    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它们互相联系,彼此补充,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两种手段。在我国,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为,每一条法律规范同时都体现了道德的规范和要求,道德规范也有法律制度来保障实施。两者的区别在于,道德主要依靠自律,没有强制性;法律主要依靠他律,具有强制性。因此,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相辅相成,最终都有利于促进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纪律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它既有一定的强制性,又是建立在人们对纪律的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的。

    二、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为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并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教育发达、科学昌明、文化繁荣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条件。

    教育具有经济功能。教育是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实现现代化的智力资源基础。当今世界,经济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竞争,而人才是靠教育来培养的。今天,经济建设正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优先发展教育就更显示出其重要性。教育还具有建设精神文明的功能。教育对培育“四有”公民,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

    质以及民主法制意识,都离不开教育。而且,教育不发达,政治民主也无从提高。这说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必须以发展教育为基础。教育还具有发展科学的功能。我国的高等院校不仅是教学中心,出人才,它还是科研中心,出成果。所以,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的十五大提出“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

    科学技术进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现代科学

    技术,不仅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知识的基础、先进设备

    技术和各种人才,还是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的推动力。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只有这样,才能迎头赶上世界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时代潮流,加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加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的建设,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文化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社会和人民,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一切着眼于建设”的方针。党的十五大重申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

    “重在建设”的方针,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的思想文化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这就要求我们“一切着眼于建设”和“重在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做到立足于当代中国现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和革命文化传统,积极吸取世界文化优秀成果。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就是把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为本,持之以恒,贯在落实,务求实效。邓小平强调:“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还须重视管理。建设和管理并不对立。建设包括管理,管理促进建设。加强管理的目的是要管好、管活。加强管理的手段,是严格纪律,严肃法制。加强管理的准则是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只有立足建设,重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才能达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的。

    总之,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就是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团结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上来,集中到满足人民的文化和精神需要上来,集中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上来,归根到底,集中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