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