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有()。 A.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B.全民所有制企业 C.非全民所有制企业 D.所有企业 2.破产案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A.原告 B.被告 C.债务人 D.债权务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召集的。 A.债权人会议主席 B.与债务人同在一地的债权人 C.清算组 D.人民法院 4.破产宣告由()进行。 A.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权人会议 C.清算组 D.人民法院 5.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日内成立清算组。 A.30 B.15 C.10 D.45 6.破产管理人是指()。 A.人民法院 B.清算组 C.被宣告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D.债权人会议 7.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取回。 A.人民法院 B.被宣告破产企业的保管员 C.清算组 D.债权人会议 8.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为讨债所花的住宿费应列为()。 A.破产债权 B.破产费用 C.诉讼费用 D.债权人自己所支出的费用 9.国务院规定,破产企业土地转让所得,首先用于()。 A.支付破产费用 B.上缴所欠国家税款 C.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D.支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的补偿费 10.破产财产的分配,以()为原则。 A.实物分配 B.实物和货币分配 C.货币分配 D.现存实物和货币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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