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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难点分析(税收法律制度[上])

    一、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其中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

    三、税法的制订(注意各机关制订税法的等级)

    四、税种:我国现在24个税种,可按不同的方式分类,其中按课税对象分类是最基本的。按课税对象分: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行为税:包括屠宰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五、税制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是: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六、税收征收机关: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海关

    七、我国的税法体系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实体法由各税种的法律、法规组成;税收征管法由《海关法》、《关税管理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组成。

    八、税务登记的范围: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等(注意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九、帐簿、凭证以及发票管理的要求(注意保管期限)

    十、税款征收方式(注意各种方式所适用的前提)

    十一、延期纳税的条件及可延长的时间

    十二、滞纳金的计算

    十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注意使用的前提条件)

    十四、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力

    十五、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十六、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税收法律制度[上](历年试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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