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60+180)×13%-34=10.20(万元)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万元,可抵扣的为19万元。
应纳税额=180×13%-19=4.40(万元)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34×160/(160+180)=16(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4-16=18(万元)
应纳税额=180×13%-18=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