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整顿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在债务人已达到破产界限,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该案件已为法院受理后方可进行;
(2)是否和解完全依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意志而定,并非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
(3)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相结合,均由立法规定,更有利于保障和解协议的执行与企业整顿成功;
(4)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解整顿申请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主持,债务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