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在  财会论语  版中回答以下问题:

    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王某有3000年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刘某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王某与刘某约好,由刘某将3000年鱼顺便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刘某作报酬。刘某拉着这批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五十余里,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某,责令对方给刘某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半时又修不好,正巧刘某的好朋友孙某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某怕鱼变臭,又与王某联系不上,于是就求孙某将拖拉机的这些鱼捎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孙某将鱼拉到鱼市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由于鱼已不太新鲜,又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1/4卖出,事后,刘某从孙某交给他的卖鱼款中扣下了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王某,王某一盘算,这样一来他少得2千多无,损失太大了,故王某扣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按比例抽头,现在卖价低于市价1/4,刘某就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刘某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刘某则认为撞车是对方司机过错造成的,要赔也只能认撞车人去赔,我没错,费了这么大劲,总不能给你白干了吧。双方各不相让,只好诉至法院解决。

    问题:

    1.王某托刘某代销鱼,而刘某在中途将鱼委托孙某处理,未经王某同意,刘某是否已经超越了代理权?

    2.孙某与刘某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王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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