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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练习(1)
第三章练习(2)


  第三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6)

    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评估的概念和原则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进行评估。在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中应坚持下列三项原则:真实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行性原则。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所占有的国有资产(对象是资产,而不是单位),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掌握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其一,资产拍卖、转让。这里讲的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其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其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其四,企业清算。

    (三)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

    掌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这种机构可以是资产评估公司,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以及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这些机构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有两点:一是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二是必须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证书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印制。

    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经批准可以经营与委托人相关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房地产、机器设备、在建工程、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等价值评估。1997年5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还发布了《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来中国境内临时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暂行规定》,允许外国资产评估机构来我国境内临时执行资产评估(含咨询性评估)业务。其业务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境内企业到外国机构所在国家(地区)上市和发行股票,需要由外国资产评估机构单独进行或与中国资产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二是外商与中国境内企业有某种经济关系(如外商独

    资或中外合资合作),需要由外国资产评估机构单独进行或与中国资产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

    (四)了解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五)国有资产评估方法

    (1)包括:1、收益现值法;2、重置成本法;3、现行市价法;4、清算价格法

    (2)其他方法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区别下列情况分别评定:1、外购的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评定价值;2、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其形成时的实际成本及该项资产的获利能力,评定价值;3、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末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评定估算。

    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概述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性质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2、掌握产权登记的范围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都应当依照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

    1、了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

    2、了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手续。

    考生应重点掌握:申请登记的企业将产权登记表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审定手续。企业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和报表等文件。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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