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股东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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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会议召开 |
1.1/4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2.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3.1/3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
1.持有10%股权的股东请求时2.董事会认为必要时3.监事会提议时4.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2/3时5.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
1/3以上董事提议 |
董事长 |
公司法未规定 |
由章程规定 |
| 定期会议召开 |
按章程规定召集 |
董事会召集,一年一次 |
董事长,次数由章程决定 |
董事长,一年至少两次 |
公司法未规定 |
按章程规定 |
| 特别决议的事项(需要代表2/3表决权股东通过) |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与分立3.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5.修改公司章程 |
1.合并与分立2.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4.修改公司章程 |
无特别决议的规定,表决程序和方式由章程规定 |
无特别决议的规定,一切决议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
无特别决议的规定,表决程序和方式由章程规定 |
| 主持会议者 |
董事长 |
董事长 |
董事长 |
董事长 |
公司法未规定 |
由章程规定 |
| 会议记录 |
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记录上签名 |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记录上签名 |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记录上签名 |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
公司法未规定 |
由章程规定 |
| 列席人员 |
未规定 |
未规定 |
监事、经理 |
监事、经理 |
未规定 |
| 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章程时 |
未规定 |
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的诉讼 |
未规定 |
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除非在表决时普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
未规定 |
| 资格 |
无限制 |
无限制 |
六种人(《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
六种人 |
1. 六种人2. 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