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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3)

    (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或者说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1、掌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经营活动掌握两点:一是购买物资,二是销售产品。

    3、财务会计管理掌握: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第一,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第二,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第三,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4、了解劳动用工管理。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

    1、了解毛利润的概念。

    2、重点掌握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用途、弥补亏损等。

    合营企业应当按如下原则程序分配利润:合营企业应当先行提取企业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其中,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累计提取数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转作投资人的增资;职工奖励基金相职工福利基金一般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和补贴,购建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得进行各项利润分配。

    (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让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是指在合营企业中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合营企业另一方或第三者。

    (1)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了解转让程序:

    申请出资额转让。董事会审查决定。报告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1)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是指合营各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经营目标的期望,在合营合同中对合营企业存续期间的规定。

    1、考生要注意应约定期限的行业,共5种行业。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50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在50年以上。

    对于属于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除上述行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2、注意合营期限的程序要求。

    (2)掌握合营企业终止的7点原因。

    (3)了解合营企业清算程序和清算委员会的任务。

    本章内容应是重点,是出案例题的章节。

    (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争议的解决

    (1)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争议的概念。

    (2)掌握合营企业争议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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