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因为根据《票据法》第10条飞支付结算办法》第14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李某在无真实的交易关系的情况下,通过偷印银行结算章的非法手段签发的汇票是无效的。同时,该汇票上金额数字未采用压数机压印金额,不符合《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要求,形式要件不全而无效。
由于李某、王某的行为厂于票据欺诈行为,已作刑事判决。如果有追赃收回的款项可以还给A市农行,其他损失应由农行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