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物力和人力的行为,摊派的基本特征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物的行为。如果是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则是一种合法行为,企业则应依法予以满足。摊派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侵犯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企业、对国家都会造成危害。因此国家禁止任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向企业摊派。根据〈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禁止摊派的形式主要有如下几中:(1)不得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向企业征收下列费用:1各地教育部门、学术自定的职工子女学费;2建田费、复垦费;3进入城市落户的人头费4煤气开发费;5集中供电费6过路费7过桥费(集资或用代款建桥的除外)8排水增容费9各种名目的治安管理费10各种外目的卫生费11绿化费12支农费13各种名目的会议费14其他名目的费用。城市区新建项目,需要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量。

    (2)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费用项目收费。(3)任何单位都不得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增财物。(4)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有价证券或以其他形式向企业集资。(5)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保险项目外,不得强制企业参加保险;(6)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将公益性义务活动改变为向企业摊派财物。(7)不得违反〈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规定,向企业进行其他形式的摊派。

    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务和人务的,不视为摊派,但事后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