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5.合营企业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已经出现。
(7)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要求宣告该企业破产,企业也可以自行申请破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应予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