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3.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和解协议的规定接受债务清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和解协议外的单独利益,无权提起民事执行程序。但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2)债务人只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不得给个别债权人以任何特殊利益。但公平地给全体债权人以清偿上的利益者除外,如全部债务均提前偿清等。(3)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或延期偿还让步,效力不及于其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他们仍应按原来债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如和解协议规定债务按70%偿还,免除30%,但债务人的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从仍要承担债务全额的责任。(4)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债权人只能请求法院终结整顿,宣告其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