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4.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三个方面。第一,解除破产法关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活动的限制及相关义务。第二,终结清算组、债权人会议作为破产机关的活动,解散其机构。第三,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破产企业的所有人对余债不承担责任,债权人不得再进行追讨,但破产程序终结后,又发现破产财产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