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3. 上市公司向股东配股必须符合9项基本条件,即:
(1) 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2) 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 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 公司上市起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年度的,按会计年度平均计算;
(6) 公司在近3个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 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9) 公司一次配股发行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用于国家重点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