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3. 上市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件时,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6) 公司生产经营的餐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 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