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1)A、C所签署的租赁合同无集装箱,A未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他人租期已满的店铺转租给C,是无效民事行为,A、C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在此案中,A应负主要的民事责任,A所收取C的款项应予返还给C,C在明知该店铺需要拆迁及未经原出租人同意,仍与A承租,对此造成损失亦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可判令A返还所收取C的人民币3万元,诉讼费由双方A、C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