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不能。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E公司属善意持票人,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瑕疵的影响。

    (2)该票据为有效票据。票据的付款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3)该背书无效,并不影响汇票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E公司可以向其前手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当事人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