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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三章学习辅导(4)
存货的盘存
一、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一)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轧本期已销售存货的成本。
(二)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帐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按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帐,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通过会计帐簿资料,就可以完整地反映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
(三)实地盘存制与永续盘存制的比较
实地盘存制的主要优点是简化存货的日常工作,但加大了期末的工作量。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采用永续盘存制并不排除对存货的实物盘点。
(四)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
1、存货盘盈。首先,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查明原因后,经批准再冲减“财务费用”。
2、存货盘亏和毁损。首先,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查明原因后,经批准作如下处理:
(1)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借:管理费用贷;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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