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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五章学习辅导(6)
固定资产处置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核算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清理费用和转出的清理净收益;贷方核算清理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清理收入和转出的清理净损失。它的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的报废有的属于正常报废,有的属于非正常报废。正常报废包括:使用磨损报废和由于技术进步而发生的提前报废。非正常报废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所致。
2、固定资产的变卖
企业因调整经营方针或因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可以将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企业销售不动产,还应按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
3、固定资产的盘盈
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应经过一定的程序后方能处理。在尚未处理前,为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与实存数保持一致,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处理时,再转入有关科目。
对于在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固定资产的盘亏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时,按盘亏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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