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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六章学习辅导(2)
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的入帐价值
1、企业购买另一企业时,购入商誉的成本应根据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确定。
2、企业除商誉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从外部取得时,其成本应根据取得时发生的总支出确定。
3、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其他单位作为资本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5、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二)无形资产的取得
1、购入的无形资产
企业购入无形资产时,应根据购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自创的无形资产
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这些无形资产一般研制过程较长,而且能否成功有很大不确定性。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
投资人以无形资产向本企业投资时,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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