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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章学习辅导(2)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A、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总成本包括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
B、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
C、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2)、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未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一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一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
(3)、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A、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
B、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认为损失。
C、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标准:
1、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2、广告费收入。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佣金收入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确认。
3、入场费收入。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如果是一笔预收几项活动的费用,则这笔预收款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
4、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方面的收人确认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如果所收费用只允许取得会籍,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5、特许权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6、订制软件收入。不包开发的商品化软件。订制软件收入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
7、定期收费。有的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长期为客户提供某一种或几种重复的劳务,客户按期支付劳务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8、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设置“递延收入”科目,核算所售商品的售价中包含的可区分的售后服务费。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主要有:
(1)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2)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2、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应遵循以下确认原则: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利息收入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率确定;
四、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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