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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论语
   

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于存在问题较少且情节轻微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提请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2、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要求限期改正,并于限期结束后进行复查。
  
  3、对于拒绝、阻挠业务检查、拒不执行检查意见和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予以惩戒的事务所和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将有关事实、证据和建议处理意见提交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予以惩戒。
  
  4、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决定检查结果是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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