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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概述(4)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
(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法学上称“纳税主体”,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
法学上称“纳税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6)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8)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11)附则
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
课堂提问:
·第一章税法基本知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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