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根据税法的规定,对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采取人为地抬高或者压低价格的办法来隐藏其收入(利润),从而逃避国家税收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2)按税法规定,该公司卖给其子公司的家电零件每个售价比独立企业的价格低50元,所以,税务机关可按单价150元对该公司的销售额进行调整(增):
调增销售额=(150-100)×10000 =500000(元)
应补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调增)=500000×17%=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