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4.(1)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304×160/900+160=45.89(万元)<64(万元)
故允许抵免额为45.89万元。
(2)该企业应当向中国政府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304-45.89=258.11(万元)
答:应缴纳的实际税额为258.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