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出口货物免税。
(2)出口货物不予退税或不予抵扣的税额=100×8.40×(17%-9%)=67.20(万元)
(3)应纳税额=250×17%-(136-40×17%-10×17%-67.20=-17.80(万元)
(4)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100×8.40/(100×8.40+250)×100%=77.06%大于50%
故该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5)出口货物离岸价×牌价×退税率=100×8.40×9%=75.60(万元)
75.60万元大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7.80万元,因此,该企业当期出口退税额为1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