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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第五章学习辅导(2)
认定: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所做的断言或声明。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有以下五类:
1.存在或发生。是指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该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虚计。“存在与发生”主要与会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有关。
2.完整性。是指在会计报表中应该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该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将报表应当包括的项目遗漏或省略。“完整性”主要与会计报表组成要素的低估有关。
3.权利与义务。是指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注意“权利与义务”只与资产负债表有关,而“存在与发生”和“完整性”既与资产负债表有关又与损益表有关。
4.估价与分摊。是指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金额列入会计报表中。适当性取决于金额的确定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是否存在数学或文书处理方面的错误。该认定包括三方面内容:总值估价;净值估价;计算精确性;
5.表达与披露。是指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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