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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第六章学习辅导(3)
一、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审计程序或审计方法):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
1、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和复核。
2、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和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3、观察:观察是指审计人员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以获取证据的方法。
4、查询及函证:查询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疑点和问题,通过向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和外部有关方面调查询问,弄清事实真象并取得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的一种方法。如果没有回函或对回函结果不满意,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以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5、计算: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
6、分析性复核: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来说,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
二、审计程序与审计证据、认定的关系:审计程序同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审计程序可以产生多种审计证据,而要获得某类审计证据,也可以选用多种审计程序。
课堂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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