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在首次接受委托时会涉及期初余额,而期初余额往往会对本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判断期初余额对所审期间会计报表影响的程度。

    如前期会计报表己经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可通过调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以确认存货的期初余额。

    如前期会计报表耒经独立审计,或调阅前任工作底稿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对期初余额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被审单位管理当局。

    (2)审阅上期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

    (3)通过对本期会计报表实施的审计程序进行证实。

    (4)补充实施适当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若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有重大影响,因为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则注册会计师应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