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