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会计资格考试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培训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公务员担任。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培训的主讲教师,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上(含中级)的人员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公务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