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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考研命题原则



    初试中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专业课程,教育部提出了以下几点原则要求:

    1、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具有的要求来确定,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便于选拔,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内容,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融会贯通、独立思考的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这类内容所占分数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

    2、试题应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应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课程的试题,还应包括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文科各课程的试题在命题时要注意,既能测度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选答题,但不宜过多。选答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当。

    3、各招生单位不得对业务课考试规定复习范围、指定参考书目和公布复习大纲。

    4、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专业课,其中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统一命题的科目有:政治理论课,非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理工类和经济类的部分专业的数学,医学综合科目和中医综合科目。这些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由国家教育部制订的《政治理论课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不考试大纲》予以确定,其它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组织命题。每科试题均以100分为满分。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初试录取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根据各科当年考试情况划定。

    5、复试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上旬左右,各招生单位自行织织,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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