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收和培养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原则及其申请、考核、录取的规定
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既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又要兼顾派遣国和外国留学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要求。
对在华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本校硕士学位者,应通过考试录取,可参照学校招收国内研究生的统一考试,亦可由学校单独命题。对其中品学兼优者学校可以采取免试推荐的办法录用。
对原在我国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再次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由本人向原所在学校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大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两名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教师的推荐信。学校经过资格审查后,用汉语或外语命题,但有关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方面的专业必须用汉语命题,经过考试录用。
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备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的学历,并向申请入学的院校提交学历证书、研究课题计划和两名教授的推荐信。学校经资格审查后,用汉语或外语命题,但有关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方面的专业必须用汉语命题,经考试录用。
外国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免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语,业务课为二门至三门。用外语命题和指导的语种目前限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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