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l、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是1984年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的10所大学之一。计划招生的硕士学位授予点有75个,计划招收硕士生1400名。
2、所有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时正式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3、外国语应试语种请任选一种。考试科目中有任选一门者,均需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选考科目,凡未选考的,由研招办指定,指定后不再变更。
4、报考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历者,不招收中途休学的应届生和未按时毕业的在校往届生。
5、报考者返回报名表时须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录取前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予录龋复试时须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6、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联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有关事项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招生简章。
7、报名时应届生须携带学生证及所在学校学生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职人员须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及报名费。
8、关于参考书目、考试成绩等事宜请直接与各院、系、所联系。
9、人大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以国际互联网上的中国人民大学主页查询: 网址:http://www.r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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