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 报考资讯 -> 报名报考right

   

浙江建立自考助学机构年审和挂牌助学制度


  
   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为督促社会助学单位树立正确的助学宗旨,坚持正确的助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助学质量,浙江决定从今年起建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审和挂牌助学制度。
  
   年审的内容包括助学方向与服务意识、助学条件与办学规模、队伍建设与内部管理、教育与教学以及遵纪守规等5个方面。凡已取得“浙江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全省各级各类助学机构,均需于每年的12月底前根据“年审内容项目和评分标准”,按隶属关系接受审核,审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省自考委颁发下一年度自考社会助学许可证。年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同时为更好地宣传自考,促使自考社会助学活动更趋规范,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对浙江省自考社会助学活动实行挂牌制,凡获浙江省自考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均需在校门外醒目处悬挂全省统一制作的牌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