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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电子技术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成绩通知单。 3. 实验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注:“电子线路实验”(5学分)通过者可免“线性电子电路”、“非线性电子电路”、“数字电路”、“电工原理”课程的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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