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 报考资讯 -> 各地考讯 |
|
|
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实习、设计课和计算机应和基础课程外,其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 实验、实习、设计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课程的实验、实习、设计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实习、设计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要求在市级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八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交主考院校评判。 五、新旧考试计划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取代。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