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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护理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实习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实验、实习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课程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临床实习考核。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不合格理须重新进行考核。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六、报考条件及办法 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报考。报考者需持本单介绍信,到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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