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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高教自考免考对象的规定


           
   允许申请免考的对象为: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 (基础科)专业。(称一类考生)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第二专业的。(称二类考生)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专业的。(称三类考生)
  
   4.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 (基础科)专业的。(称四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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